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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龙城市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作者:&&&&责任编辑:&&&&文章来源:贵龙城市经济带建设指挥部&&&&点击数:3365&&&&更新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贵龙城市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贵龙城市大道  建设性质:新建  公路等级: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Ⅰ级  公路规模:路线全长16.6km,路基宽32-38m  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设计行车速度:80km/h  工程总投资:20.394亿元  平均造价:1.225亿元/km  二、线路方案  本工程全线贯穿龙里县东西,工程起点接龙里县规划的金龙西路,终点与贵阳市东站路延伸段衔接,根据建设单位的规划分两期分别进行设计和施工。一期工程起点桩号MK9+800,终点桩号MK16+044.91,全线长6.245km,起点位于王关村,接贵龙大道二期工程,向西延伸,经毛扣寨、下郭关、猫洞白岩坡,终点与贵阳市东站路延伸段衔接。二期工程起于龙里县龙山中学北侧水桥村顺接待建的金龙西路,设计起点K0+080,经吴家庄,路线爬升至小高寨,并设置观音隧道穿越山体,出隧道后继续向西行至香章岩,于王关村顺接贵龙大道一期工程。路线全长10.356km。  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经吴家庄、水桥道班、跨210国道和在建的贵广快速铁路、穿越龙架山森里公园、经小高寨、香樟岩、王关村、谷远村,至终点,道路总长16.60m。  (1)本项目为《龙里县县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路网规划中的东西主干道,项目的建设符合《龙里县县城市总体规划》()。  (2)工程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珍稀古大树、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域,工程选线不涉及压覆重要和非重要矿产资,本工程沿线暂未发现有保护价值的文物分布。本工程部分路段穿越了龙里县龙架山森林公园的人工针叶林区,取得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林园函字【2013】17号关于同意贵龙城市大道占用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函。本工程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了贵阳市汪家大井水源保护区,建设单位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  (3)本工程不设料石场,所需石料从周边采石场购买,本工程不设土料场,工程所需土方由本工程内部平衡。本项目多余的挖石方能够满足道路圬工工程需要,主体设计的弃渣场主要堆放路基工程时的多余挖方,后期将进行利用,无法利用或者多余的将堆放在弃渣场,根据《贵龙大道及支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评价的要求,评价要求不得在汪家大井水源保护区和龙架山森林公园内设置弃土场,因此,最后确定在贵龙城市大道全线共设5个弃渣场,占地面积共计20.5hm2。  (4)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拟设置8个施工营地(见表3.6-10),由于本项目部分线路位于贵阳市汪家大井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龙架山森林公园内,评价要求在汪家大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和龙架山森林公园内严禁设置施工营地,评价要求取消3号施工营地,同时将6、8、8号施工营地设置到保护区外,原定于3号施工营地的施工人员采用租用当地农户房屋居住生活,施工场地设置旱厕和值班室。  (6)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道路交叉情况,线路大部分路段均与乡村公路、国道相连,可作为工程建设施工便道用,不设置专门的施工便道。  (7)本工程所需要的沥青混凝土全部采用外购解决,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建设单位同意本项目所需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本工程不设置专门的沥青拌合站。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工程占地将会改变土地利用功能,会破坏地表、林地、草地、耕地的植被,对自然景观有影响,还会引起水土流失的产生。  3、运行期产生的汽车噪声、汽车尾气等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四、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现状:本工程在K0+310处跨越三元河。三道河与本工程平行。本工程终点位于大干沟河和猫洞河的集雨面积内,因此,本次评价利用《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中的地表水调查结果。  大干沟河W1断面现状水质中溶解氧超标2.7倍,COD超标0.1倍,BOD5超标0.375倍,其它项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要求。W2(猫洞水库下游)、W3(猫洞河)、W5(三道河)断面所有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W4(三道河)断面的溶解氧超标5.4倍,其它项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要求。其主要原因是河流处于枯水期,流量非常小,沿河两岸村民生活污水无组织排放以及在现状调查中发现,受贵广铁路建设施工废水的影响。  W6(三元河)断面的总磷和类大肠菌群超标倍数分别为1.2和0.6,其它项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要求。W7(三元河)断面的总磷和类大肠菌群超标倍数分别为0.5和0.6,其它项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要求。  (2)地下水环境现状:根据工程沿线的情况,对窑里水井和秦棋村人饮工程取水点做了取样监测。窑里水井监测点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5332.3倍和23倍,其余监测指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秦棋村人饮工程取水点监测点NH3-N、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19倍、5332.3倍和23倍,其余监测指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工程沿线无大型工矿企业分布,共设置了4个监测点位,分别是大南桥、三道河居民点、香樟岩居民点、猫洞河居民点,监测结果标准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环境空气中NO2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TSP的日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限值。说明当地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该评价区域内NO2、TSP均有一定的剩余环境容量。  (4)声环境质量现状: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拟建道路沿线声环境现状评价标准为: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道路两侧的35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35m外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其余沿线其余地区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根据对工程沿线5个监测点的2天4次监测中,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4a和2类区标准。由此可见,拟建项目沿线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景观环境:综合景观敏感性、阈值及景观现状质量评价结果,项目区的植被景观主要为沿线分布的旱地和林地及灌丛植被,且分布较分散,不联系,拟建公路沿线景观环境质量现状差,为了在营运期给司乘人员创造较好的景观环境,公路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对沿线景观环境的保护,并做好施工结束后的景观恢复与创造工作,使公路外部景观保存完整,公路内部景观流畅,内部景观融入外部景观,协调一致。  (6)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区为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由于开发程度较高,自然植被人为破坏严重,评价区内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分布,未发现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但评价区内林灌覆盖度较高,占评价区面积的67.53%,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相对稳定,区内森林覆盖率40.80%,植被的生态效应较高,其中龙架山森林公园段森林繁茂,空气中负离子含量高,细菌含量低;负离子平均值达到1万个/cm3以上,综上,本评价区的生态系统稳定、抵抗性较强,生态效应高,生态环境现状较好。  五、环境影响评价  1、社会环境影响  (1)施工期影响  ①根据《龙里县县城总体规划》(),龙里县城区域规划区为龙山镇、谷脚镇、麻芝乡和醒狮镇的行政辖区范围,本工程作为龙里县城东西主干道,先期建设,因此,本工程需新征土地139.36hm2,其中占用水田5.45hm2、梯坪地10.02hm2、坡耕地17.45hm2。本工程占地符合龙里县城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临时占用土地31.75hm2。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可以通过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其原有的功能。  ②本工程红线占压及红线范围内共计拆迁房屋面积4.94万m2,约300户1300人,无环保拆迁。本工程的拆迁工作由龙里县人民政府统一拆迁安置,拆迁安置在短时间内会对拆迁户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为了降低拆迁安置对被拆迁户日常生活的影响,评价要求做好拆迁安置前期工作,与村民签订补偿和赔偿协议,并先行建设好安置房,安置房达到交付使用的程度后交付村民后,待村民全部搬迁至安置房后才能拆除农民原有的住房。  ③本工程利用现有的通村道路和210国道等作为施工道路,同时在与现有乡村道路和国道道立体交叉施工时也将对当地居民现有的交通产生明显的影响。拟建工程两侧分布有大量的居民点,施工期施工车辆的进出及对现有道路的占用将不可避免的造成交通阻隔,给沿线居民点的居民出行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期对沿线群众出行的保畅措施。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显著,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综合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沿线人民的收入,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有利于改善当地人文环境,提高文化教育水平,促进旅游业发展,使沿线广大人民直接受益。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占用耕地较多,施工和运营中对环境带来一定污染,但只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适应项目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社会风险小。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本工程征用土地171.71hm2(其中永久占地139.96hm2、临时占地31.75hm2),项目永久占地改变了土地的利用性质,使植被覆盖率下降,耕地面积减少,破坏地表植被和地形地貌,特别是路基占用部分,是永久无法恢复的,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临时占地对区域内的生态影响是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恢复。  ②建设项目永久占地139.96hm2,其中耕地中水田5.45hm2,旱地17.45hm2。按当地一年一熟,水田生产水稻,旱地生产玉米计,同时水稻、玉米分别按当地平均单产500kg/亩、400kg/亩计,每年将减少水稻40.875t,玉米104.7t。农民是土地的承包者,由于占地减少了农业产出,直接影响到当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按每年减少的农业产出粗约计算,水稻按4.8元/kg,玉米按2.4元/kg计算,每年共减少农民的收入共44.75万元。被占用耕地丧失了原有的农业产出能力,从而对当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有一定影响。  ③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生物量由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毁坏的植被构成,其中永久占地范围内植被生物量减少t,临时占地范围内破坏的植被生物量172.308t。  ④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拟设置8个施工营地,由于本项目部分线路位于贵阳市汪家大井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龙架山森林公园内,评价要求在汪家大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和龙架山森林公园内严禁设置施工营地,评价要求取消3号施工营地,同时将6、8、8号施工营地设置到保护区外,原定于3号施工营地的施工人员采用租用当地农户房屋居住生活,施工场地设置旱厕和值班室。  ⑤工程建设区域由于长期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大型野生动物已基本绝迹,生活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纲、多足纲、蛛形纲的一些小动物和少量的鸟类,以及一些农田伴生小动物(如田鼠、青蛙、蟾蜍、蛇类等)。项目选线范围内机附近区域没有珍稀野生保护动物,无明显的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少量的节肢动物死亡,但大多数节肢动物和鸟类均会自行迁移到附近的相似生境中,工程建设对区域野生动物的数量和多样性影响较小。  ⑥填深挖路段对沿线土地、植被造成的破坏,可通过采取水保措施、路基防护措施等切实可行的后续防护措施得以补偿,使本工程高填深挖路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同时,本工程作为龙里县对外的一个窗口,应结合城市规划对沿线高填深挖路段进行专门的景观设计并对路基开挖和填充形成的路堑和路堤进行充分的土地利用和规划,使之与城市景观环境相协调,将高填深挖路段对视觉景观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⑦桥梁工程的建设将占用部分耕地,破坏部分农田植被;在施工中桥基的开挖、混凝土的浇灌等可能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若不加强环境保护和管理,将弃渣、混凝土、料浆、淤泥、施工废水等倒入水体中,将阻塞河道、影响景观、污染水体、影响水生生物。因此,桥梁在施工中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措施,尽量少占用良田好土,对临时施工场地和道路占用的土地,施工结束后应立即覆土恢复原来的土地功能;基础开挖应尽先作好水土保持措施,随挖随填随运,避开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杜绝将弃渣、混凝土、料浆、淤泥等倒入沿线地表水体中,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⑧全线共设置隧道2座,隧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隧道施工时排渣占压植被,对植被产生的短时间的影响,只要在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结束后1-2年内可恢复弃渣场的植被。虽然排渣对弃渣场的植被产生了短时间的影响,但隧道的建设却保护了隧道上方的植被。此外隧道的开挖引起的震动也会对隧道口周边的地表植被造成一定影响,开挖完成后,植被可自然恢复。  ⑨本工程部分线路位于龙里龙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本工程只涉及到龙架山景区的人工针叶林部分,施工期路基填筑等产生新的坡面,改变地表形态,在破坏植被的同时造成地表裸露,对局部景观产生干扰。施工期临时工程造成地表裸露,对局部景观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工程人员大量涌进风景区,若宣传不够,个别施工人员可那会人为破坏景区的景观资源,会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线型的道路人工景观可能会破坏原有景观的协调性和整体性,增加更多人工的景观。项目未经过规划的各独立景区。因此,项目建设及运营对龙架山森林公园的景观影响很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①道路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长期的,由于道路的建设大大增加了沿线地区的车流量,由于路面容量较小,反射率小,下垫面温度高。升温快,粉尘和一氧化碳含量高,恶化局地小气候。另外,由于道路路基一般高于地面,设置围栏等隔离措施,在加上大量往来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大气污染物的干扰作用,会对周围动物栖息环境产生影响,改变区域生态环境空间结构,降低其连通性,影响动物的迁移。  ②拟建道路通车后,将刺激沿线区域的城市化建设,致使城镇区域扩大,农村向城镇化发展,导致道路沿线农业用地非农业化。拟建道路建成后也可促进当地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加速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进一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提高作物单产和农业收益,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在形式上的转化。  ③营运期间,汽车尾气及路面材料产生的污染物随天然降雨形成的路面径流而进入水体中,但由于路面径流在工程设计中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质条件采用了相应的工程措施,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降解或沉淀,定期进行人工清理,其浓度对沿线的地表水体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目前的水质现状,因此,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道路建设为非污染生态型建设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水和桥梁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和油污染。由于施工时间较短,固定生活点比较分散,产生的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①本工程共设置11座桥梁,除吴家庄Ⅰ号大桥跨越水体,其余桥梁均为跨越中沟或道路立交,因此,本工程桥梁施工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是吴家庄Ⅰ号大桥的施工,吴家庄Ⅰ号大桥跨越三元河,但不在三元河内设置桥墩,桥墩设置三元河两岸,桥梁的下部桥墩结构施工采用钻孔桩机械作业法。桥墩钻孔施工将产生一定钻渣,这些钻渣若随意排放将造成下游河道的淤塞及水质恶化,造成一定时间、一定水域范围的污染。因此,只要施工中注意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不将施工废渣随意弃入水体,则桥梁施工对河流的影响较小,而且这种影响将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②道路沿线村庄居民点较多,施工人员应尽量租赁当地民房住宿,若确实需要另建施工临时住房,在贵阳市汪家大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此外,应在各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将粪便污水集中收集并初步处理,化粪池上清液鼓励当地农民作为农家肥料使用,或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化粪池覆土掩埋。  ③为了保护沿线水体水质,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地应设临时沉淀池,沉淀池四周做防渗漏砌护,池底铺设沙子起到截留作用,油类物质被沙子截留后定期清运沙子。沉淀池底部不断补充沙子,用于净化含油污水。临时沉淀池待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预制构件场与拌和站用于制作桥涵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预制构件及路面工程基层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和,在搅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及制作预购件时会有废水产生。这些生产废水的排放具有浓度高、水量小、间歇集中排放等特点,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最终排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营运期  由于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道路营运期间主要是路面径流雨水对沿线水体的影响。但道路营运过程中,随着交通量的逐年增加,沉落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车辆油类以及散落在路面上的其他有害物质也会逐年增加,上述污染物随降水进入路面径流。路面径流污染物主要悬浮物、油和有机物。如果汽车保养状况较差,发生故障时,可能泄漏油类污染物质污染路面,将加重石油类的污染。发生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时,也将加重水环境的负荷。因此,做好事故的应急措施。  4、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有汽车行驶扬尘、原材料堆场扬尘、材料拌合扬尘、沥青铺设过程中的沥青烟等。沥青铺浇路面时所排放的烟气其污染物影响距离一般在50m之内,因此,当路段施工靠近村庄、学校时,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村庄、学校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2)营运期影响评价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所排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因此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声环境  (1)施工期影响评价  施工机械在无遮挡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机械,路基施工在昼间在距离场地50m以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处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桥梁施工打桩时昼间影响在126m处才能达标。  根据沿线敏感点与路线的相对位置关系,以及临近敏感点的路段形式,需要在吴家庄、水桥道班、香樟岩、王关、窑里、毛扣寨等6个村寨敏感施工期将受到施工噪声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对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干扰较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只考虑距离和地面衰减的情况下,按4a类标准,32m宽路基路段营运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48m、70m、105mm,昼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16m、16m和21m。38m宽路基路段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48m、70m、105mm,昼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19m、19m和21m。  按2类标准,32m和38m路基路段营运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128m、200m、300mm,昼间近、中、远期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55m、80m和118m。  考虑到本项目的特点,道路两侧居民房屋与路线高差较大,以营运中期达标距离为控制标准,建议在平路基无遮挡情况下,全线附近的规划控制距离为距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道路红线外延伸至规划控制距离区域,建议临路范围内第一排不规划未采取降噪措施的民房、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声敏感目标。  据预测,营运近期有4处超标,分别为龙山中学、香樟岩、窑里、贵龙新村安置点,均为夜间超标,最大超标量为1.0dB。营运中期有10处超标,分别为水桥小学、龙山中学、吴家庄、香樟岩、王关、窑里、贵龙新村安置点,均为夜间超标,夜间最大超标量为3.1dB。营运远期除水桥道班和小高寨不超标外,其余敏感点全部超标,运营远期昼间最大超标量为0.7dB,夜间最大超标量为5.0dB。  6、景观环境影响  (1)施工期影响  ①主体工程施工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场地开挖、平整、填筑路基等活动将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表附着物;破坏土体的自然平衡、造成水土流失,改变原有的自然景观,从而对区域景观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②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有高有低,某些人员及机械可能在既定场地周围相当范围内随意乱行,生活废水、垃圾随意丢弃和排放,这些不良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可直接造成人们活动范围内植被退化、死亡,从而导致视觉污染。  施工期道路建设对景观的破坏时暂时的,通过在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和后期的恢复措施,可以将项目建设对景观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营运期影响  建设单位应该注重道路绿化建设,以经济、美观、大方、便于管理、可实施性强。与周围自然景观相协调为指导思想,在道路中央分隔带及路基两侧的绿化平台上进行绿化,绿化工程选址适宜性强、生命力旺盛、根系发达而且尽量采用本地种的树木、灌丛草等品种种植。道路绿化将起到隔离、防尘、遮挡强光的作用,达到保护环境、美化路容得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建设对自然景观的影响,在桥梁的景观设计方面,主要考虑道路本身的美化绿化,防止水土流失,提高路容得观赏性和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在填方路段,提供拱形护坡的骨架间喷播植草,利用自然水、光热条件绿化固土,以稳定路堤边坡坡面;为了防眩、诱导视线减少夜间车辆眩光的影响,在中央分隔带内种植灌木,进行整形种植;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隔离带,种植高大乔木,通过乔、灌、草的立体结合,达到色彩和层次分明的效果,充分发挥植物在改善环境方面的生态作用,将本工程建设成绿色走廊,与周围河流、农田等自然景观相互辉映,成为龙里县的一道独特的动态风景线。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及施工作业场所所产生的建筑废料等。  ①工程弃方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量402.60万m3,填方数量为354.77万m3,弃方数量为54.56万m3,借方6.72万m3,弃土堆存于5个弃土场。  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人均垃圾产生量0.5kg计,施工期可能产生1782t生活垃圾,根据道路项目特征,其分布分散,处置不当易造成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有关内容,在施工营地周围应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有条件的前提下)外运处置,应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对方造成四处散落,同时对堆放点定期喷洒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因此,各施工营地以及租用当地民房的施工营地需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池,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龙里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道路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主要是指剩余的筑路材料,包括石料、砂、石灰、水泥、木料等。上述筑路材料均是按施工进度有计划购置的,但道路工程土石方用量巨大,难免有少量的筑路材料余下来,放置在工棚里或露天堆放、杂乱无序,从宏观上和周围环境很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若石灰或水泥随水渗入地下,将使土壤板结、pH值升高,同时还会污染地下水,使该块土地失去生产能力。  六、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社会环境  (1)村庄路段施工时注意噪声、扬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对周围居民及作物的影响,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在居民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  (2)在工程施工时,注意保证原有道路的正常通行。在居民聚集点附近施工时,一定要在居民出入的地方搭建临时便桥,确保行人的过往安全。  (3)对需要拆迁的基础设施进行“先通后拆”的原则,保证居民日常生活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4)对因工程施工引起的其他道路交通量增大,由交管部门进行协调,保证道路的畅通与安全。  (5)对因工程建设产生的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落实相应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对炸药的运输和储存需要特别警惕,对炸药爆炸作业和爆炸地点进行细致严格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安部门的安全要求,在爆破作业前,采取有效的安全和警告措施,要告知周围村庄居民,将危险区的人员和车辆及时撤离,将对距离爆炸地点500m之内的居民房屋进行详细的调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7)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工程承包者、施工监督单位以及当地环保局的电话号码和联系人姓名,以便群众受到施工带来的噪声、环境空气污染、交通以及其他不利影响时与有部门进行联系。  (8)拆迁安置  应重视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作好安置计划。本工程在建设施工前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有关征地、拆迁补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被征地、拆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地方和受损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的利益,严格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和编制《拆迁安置计划》,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落到实处。帮助和扶持受损对象,道路建成后,保证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失去土地前的水平。征地和拆迁安置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9)电力线、通讯线和给排水管道等基础设施迁移  在工程施工前,应积极开展与电力、通讯部门的协调工作,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修建替代设施后再进行拆除受影响的基础设施。在每一电力线迁移点,应有专门的安全监管员负责安全工作。安全警告如设立明显的警告线,夜间安装明显的指示灯等应该得到充分考虑。  (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合理规划,作好土石方挖填平衡和纵向调运,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山体开挖后的绿化措施,避免造成大的景观影响。  (2)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在施工中不乱砍伐树木,取土、弃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灌木丛的破坏,施工营地不准设在林地。  (3)施工人员应爱护和保护野生动物,不得捕杀野生动物,在道路施工过程中若遇到野生动物时,应及时把它们移到远离道路的地方放生。  (4)路基成形后即应按绿化设计要求对环境设施带进行绿化栽植。在道路营运2~3年内,道路沿线植被覆盖率应恢复到原有水平。  (5)严格按照爆破技术规范进行、选择合适的季节进行爆破。  (6)临时堆场尽量选择荒地或耕作条件较差的土地,工程结束后予以清理、复绿,以补偿临时占地造成的绿地损失。  (7)建设单位应将所占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堆在一边,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它耕地的土壤改良。  (8)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占用的耕地要及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补偿,帮助农民实行产业结构调整,使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不低于征地前的水平;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临时用地和部分弃渣场进行复耕以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3)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工程沿线居民点分布较多,施工人员可租用当地农户房屋作为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房屋的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后作为农肥,禁止任何生活污水排入水体。  施工区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车辆维修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车、罐车冲洗废水等,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  (4)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在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70%左右;建筑材料包括灰沙、土方的运输必需使用经改装后加有盖板的车辆,避免沿途撒落;路面沥青材料外购环保部门验收认可的产品;工程开挖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粉尘影响时间。  (5)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严禁高噪声、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车、卡车等高噪声机械应严格管理,对于大型施工机械应安装消音装置,并经常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使他们工作中保持较低的噪声。  (2)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也可以考虑灾靠近敏感点的一侧建临时工房以代替隔声墙的作用,土石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  (3)严禁施工单位在道路两侧有敏感点的地段夜间施工。  (4)施工运输车辆行驶居民点附近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在施工现场,应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防止施工人员受噪声侵害,对机械操作者及相关人员应采取戴上耳塞和头盔等防护措施。  2、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路政管理,宣传教育道路沿线群众不得破坏道路设施,加强安全教育;禁止不符合安全运输规定的车辆上路行使;拟建道路的管理机构应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使道路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消除道路主体工程阻隔及营运对沿线人民心理上产生的压力;加强道路主体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道工程畅通,以提供人民的出行方便、工作方便;为保证沿线城区建设规划与拟建道路景观建设相协调,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道路两侧用地的规划工作,为沿线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和建筑风格的严格审批;加强安全教育,在危险路段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标志,避免交通事故。  (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应按道路设计要求,完成拟建道路边坡、道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减少雨季路面径流污染路侧水体等目的;做好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绿化的维护;落实植被恢复计划。首先,道路绿化工程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初步竣工,边坡等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  (3)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有明显标志,运输过程中,以便引起其他车辆的重视。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路政、消防、环保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减少人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以确保水体不受污染;本工程属于市政道路,营运期间本身不产生污废水,因此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预测结果中营运中期出现超标的各敏感点,评价建议采取合理规划和安装隔声窗的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车辆运行噪声对居民产生影响。采取措施后各敏感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5)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和提供良好的行驶条件,周期、随机调查机动车噪声和尾气,若调查的机动车不能满足噪声及尾气排放标准,应采取措施禁止这些机动车的通行。。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工程占用土地及拆迁民房,实施合理的经济补偿及组织管理,可使民众生活条件得到基本保证。施工期、营运期对沿线地区生活环境的影响,按项目环保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公路沿线村庄居民区的生活环境得到保护。实施公路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可使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临时用地按照本报告书拟定的复垦、复耕措施及植被恢复措施,可使土地资源及农业生产的影响降至最小。项目线路布设基本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龙里县居民和各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道路的建设;  (2)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工程建设对环境有何影响;  (4)道路工程对贵单位/您的影响;  (5)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能接受吗;  (6)工程建设后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7)希望采取什么措施减轻环境污染的影响;  (8)对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9)对征地拆迁有何要求。  九、公众提出意见和获取报告书简本的主要方式  1、写信直接寄往: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阳市金阳新区兴筑东路25号贵州省环保科技园内,邮编:550081。  2、打电话直接反应情况: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贵阳城市经济圈贵龙城市经济带工作组,联系人:黄国学;电话:。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人:敖世恩;电话:。  十、保留时间:日~21日。     
  &&&&&&&&&&&&&&&&&&&&&&&&&&&&&&&&&&& 贵阳城市经济圈贵龙城市经济带工作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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