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得利宝宝类理财产品品,钱还会在卡里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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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宝·沃德添利3个月”人民币理财产品(10万(含)-50万(不含))(认购期:日-7月31日)
“得利宝·沃德添利3个月”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管理期上限
销售起始日期
销售结束日期
收益起计日
预计年收益率上限
收益率说明
单期产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
10万(含)-50万(不含)
委托起始金额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提前终止条件
1、就任一期产品而言,客户在投资期限内无权提前终止产品,但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交通银行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产品。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产品的,该期产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少于90天,客户可能无法获得按原产品投资期限计算的预期理财收益:
(1)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终止产品的情形。
(2)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
2、交通银行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停止继续发售以后各期产品。
若交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某一期产品及/或停止继续发售以后各期产品,将提前通过银行网站进行公告。
100,000.00人民币起,以1,000.00人民币为单位递增
产品管理费
其中销售手续费率:0.3%;
托管费率:0.05%;
投资管理费:银行以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为限,按照理财产品交易合同的约定,在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费用后,向客户支付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如在支付客户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后仍有盈余的,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归银行所有。
银行有权单方面调整前述收费项目、标准等具体收费内容,并在执行前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得利宝·沃德添利2个月”人民币理财产品是指由交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发行的一系列沃德添利系列1个月理财产品。
交通银行在每周二至下周一发售一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以在周二至下周一的银行规定时间内认购该期产品。下周二为该期产品的投资起始日(即银行扣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自投资起始日起的第62天为该期产品的投资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银行在投资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支付该期理财产品下投资者应得理财本金及收益。就单期产品而言,投资期限为62天,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产品可能会被银行提前终止、投资起始日或投资到期日可能会发生调整,相应地,实际投资期限可能会因此少于或多于62天。单期产品理财收益按交通银行公布的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并支付,每期理财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可能随市场情况波动相应调整,但最高不超过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单期产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管理期单位
付息周期单位
产品类型名称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本息返还方式
交通银行在单期产品投资到期日计算投资者的
银行是否可提前终止
客户是否可提前赎回
是否能被质押
收益计算基础
资金到账日说明
单期产品投资到期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
1.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工具;
2.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3.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投资者类型
平衡型投资者
投资者类型明细
平衡型投资者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不同于储蓄存款,本产品项下,银行不保障理财本金,也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应注意本产品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交通银行“得利宝”个人理财产品交易章程》、《理财产品业务申请表》与《交通银行“得利宝”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本风险揭示旨在根据监管要求揭示购买“得利宝·沃德添利系列”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投资者需了解“得利宝·沃德添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本产品。
一、利率风险:如果在本理财产品合同履行期内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
二、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成功参加一期理财产品的,无权提前终止该期理财产品。
三、市场风险:因国家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导致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企业债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五、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适用的交通银行电子渠道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交通银行提前终止当期理财产品,或停止发行后续各期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合作的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后续管理,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十、在最不利情况下,购买“得利宝·沃德添利2个月”人民币理财产品,可能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单期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理财投资收入不足以支付客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的产品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但理财产品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十一、单期理财产品认购和不成立风险:单期产品募集期内,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交通银行有权宣布该期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无法按约定购买该期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交通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政策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项下的运作模式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影响各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及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评级明细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部分由投资者自行缴纳。银行不进行代扣代缴。
到期实际收益率
是否QDII产品
兑付本金币种
兑付收益币种
收益期单位
交通银行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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