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可以承包吗转让.有人承包开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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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承包人放水捕鱼千亩农田“喊渴”
&&日 11:57&&字号:大 中 小
  近来,先后有多位群众通过写信、打电话和在河池&网络问政&专区发帖,反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村怀么水库有人于清明节前排干库内蓄水捕鱼,导致水库下游上千亩水田灌溉告急,希望媒体关注。5月5日,记者到环江进行采访。   村委会:承包人擅自排水影响灌溉   古宾水库位于川山镇古宾村委附近,于2013年交付使用,水库总库容122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和防洪为主,兼顾水面养殖的小(Ⅰ)型水库,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200亩。   古宾村村委会主任韦凌超告诉记者,为了便于对怀么水库的管理和资源利用,筹措水库维修资金和支付水管管理员工资,2013年2月,古宾村怀么水利协会通过招标的方式,将怀么水库承包给原籍也是古宾村的韦某某养鱼,年承包金7600元,承包期10年。但是,2014年2月,韦某某事先未征求古宾村怀么水利协会的意见,擅自将水库转包给李某某养鱼。合同明确约定,允许承包人在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开库放水捕鱼,捕鱼结束次日必须关库蓄水。同时,约定承包人&必须绝对服从水利管理员的正常排放水工作,保证农田生产用水不受任何影响&。   韦超凌说,今年3月31日,水库管理员发现水库水位急剧下降。经查看,发现系李某某擅自排水捕鱼所致,明显违反了承包合同的约定,并且已经影响到村民水稻插秧用水,引起村民的不满和恐慌。因古宾村怀么水利协会是与韦某某签订的承包合同,只能找韦某某讨说法,协商解决村民农田用水的问题。   承包人:购水泵抽水插秧顺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3年2月,韦某某以每年7600元的承包金获得怀么水库的10年承包权。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水库承包权的转让没有做出任何约定,故2014年韦某某转包时,未征求发包方的意见,只是在转包后,将一份转包合同交给了发包方备案,发包方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韦某某说,水库转包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并且转包也得到发包方的默认。因此,李某某排干水库捕鱼应该与他无关,但考虑到是原承包人,且自己又是古宾村人,所以在获悉李某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排水影响农田灌溉后,立即责成李某某采取补救措施,购买4台水泵,从4月4日开始,由古宾河抽水至水渠,全力保障村民农田用水,稻田插秧用水未受到影响。   韦凌超说,由于补救及时,村民插秧用水确实有保障,没有出现因缺水导致无法插秧的现象。   水利局:对水库的管理需加强   环江县水利局负责人说,发生上述问题,反映了由村、屯管理的水库,在水库管理调度工作上出现一些漏洞,以及水库发包方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水库管理制度,导致水库主体功能与水库养殖本末倒置的问题,特别是给我们提出了水库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的问题。   该负责人说,环江县共有26座小型水库,只有下庙水库和下甫水库有国营管理单位管理,其余24座水库均没有专职管理人员,由水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由乡镇临时聘请水库管理员进行水库防汛值守,县财政按月发放值班补助。由于当时建设水库时所占土地系无偿划拨、群众要求收回管理权以增加收入等历史原因,乡镇又根据不同情况将各水库下放给村委或生产队具体管理并对外发包。对全县所有水库,县水利局负有安全检查和维修的义务。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乡镇、村委具体负责。古宾村村委与韦某某签订水库养鱼发包合同以及转让承包合同均未向县水利局备案。对此,该县将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水库管理工作。   5月5日,记者在怀么水库看到,由于近日连降大雨,水库蓄水已经满库容,并有超库容的水沿溢洪道流向下游。  河池日报记者 高东风
编辑:邓达&
&作者:高东风&&来源:河池日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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