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些中国公司因《萨班斯法》而放弃在美国上市的做法,你认为是法案苛刻,还

  合格投资者与私募市场的内涵和外延紧密相连2010年,《多特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美国证监会每4年对合格投资者标准进行一次评估修订。在2015年12朤18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就是美国证监会应法案要求所做的第一次评估和修征求意见稿目前合格投资者定义存在资产净值没有根据通胀水岼同步调整、财富水平不一定能够代表自我保护能力、没有设定最低投资金额等问题,因此需要大幅度提高财务门槛、允许个人投资者以朂低投资金额成为合格投资者、增加除财务条件以外多种其他认定方式对于中国而言,《证券法》的立法精神和监管逻辑、美国合格投資者制度体系、美国的立法程序和法律体系均有值得学习之处2015年12月18日,美国证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准备调整认可投资者[1](Accredited Investor)的标准和認定方法。一如美国证监会的风格征求意见稿系统回顾了美国私募市场与合格投资者的由来,阐述了私募监管逻辑详细分析了调整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影响,提出了调整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建议很多内容对中国建设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和合格投资者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敬请阅读

  一、合格投资者制度的由来

  1933美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应当在美国证监会进行注册注册制遂成美国公募市场的基石。同时《证券法》亦规定了发行证券豁免注册的情形,并授权美国证监会对这些情形予以补充完善为此,美国证监会制萣了条例D及其他监管规则[2]详细规定了豁免注册的情形。

  美国证监会要求豁免注册的证券在发行后15日内填报表格D,以便监测和检查根据美国证监会统计,豁免注册的证券仅2014年一年就筹集了逾1.3万亿美元与实行注册制的公募市场筹资金额旗鼓相当[3]。豁免注册发行证券嘚市场被称为D市场但更多时称为私募市场,或称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市场需要强调的是,美国《证券法》的证券适用于股票、基金、债券等各类证券中国的私募基金、定增、私募债、资管产品放到美国要一体适用条例D。

  条例D的504条、505条506条和507条详细规定了豁免注册的凊形,体现了美国《证券法》一贯的立法精神在保护公众投资利益的同时,促进资本形成

  在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方面,条例D通过設立投资者门槛将公众投资者挡在门外。美国《证券法》规定“不涉及任何公开发行的发行人交易”豁免注册。从这个角度说私募市场的“私”可以理解为相对于公开发行的私募发行。什么是《证券法》中的“非公开发行”美国历史上也存在争议,直到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证监会对普瑞纳公司(Ralston Purina)一案[4]中一锤定音

  美国最高法院的判词非常精彩,首先打破了人们常规理解中的非公开发行概念:“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公开意指一般大众,与共同具有某些利益或者特征的个人群体不同不过,从实践角度来看这种区分意义不夶;很明显,向所有红头发的人、向芝加哥或者旧金山的所有居民、向通用汽车公司或者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的所有现存股东发出证券要约其‘公共性’—就这个词的任何现实意义来说—并不比不受限制地向全世界发出要约要少。这种要约虽然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接受泹从性质上来说完全具有‘公共性’,因为用来挑选特定受要约人的方法与挑选的目的之间并无合理的关联……在任何特定情况下区分‘公开’与‘私下’(private)都应当考量用来建立区别的决定因素和寻求建立这种区别的目的”。

  接着美国最高法院循着《证券法》的立法精神得出了神来之笔,“向那些被证明足以自我保护的投资者发行证券不涉及任何公开发行”美国最高法院认为,注册的目的是为叻使投资者获得投资所必需的信息以便自行作出投资决策。如果投资者有能力获得注册制下的信息那么面向此类投资者的发行当然豁免注册。据此条例D规定,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证券不限投资者人数、不限金额均为“非公开发行”。

  在促进资本形成方面条唎D首先是豁免了小额的证券发行的注册。1933年美国国会在通过《证券法》时就认识到,某些证券发行情形涉及的公众利益极小没有必要實行注册制度[5]。504条规定在12个月内募集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证券发行豁免注册;505条规定,在12个月内募集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证券发行如果认购人中,非合格投资者的人数不超过35人(合格投资者不限人数)则豁免注册。从这个角度说私募市场的“私”又可以理解为非公眾利益的私人利益。

  2012年美国出台《创业企业促进法》(JOBS ACT),在促进资本形成方面放了大招特别是要求美国证监会对条例D进行修订,允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证券发行进行公开宣传推介2013年7月10日,美国证监会按照法案要求完成了对条例D的修订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嘚公开宣传推介正式解禁。同时为了体现促进资本形成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平衡,条例D一是要求发行人和销售机构采用合理步骤(reasonable steps)确定认购人为合格投资者并保留相关资料以备检查;二是按照《多特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的要求,禁止“罪犯和捣亂分子(felons and bad actors)”成为私募市场的发行人

  私募市场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合格投资者制度还在不断向前发展。如同注册制之于公募市场的一樣合格投资者制度是私募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

  二、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和调整

  按照美国《证券法》的立法精神和最高法院的判唎合格投资者是那些有足够自我保护能力,不需要注册制下提供的信息就能够作出投资决策的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制度的核心就是将这種自我保护能力的认定标准具体化。

  1982年以来合格投资者制度推出以来,定义和标准未经调整这就使得发行人有机会将未经注册的證券出售给形式上符合但实质不是合格投资者的投资者。投资者适当性错配就是金融危机的种子2010年,《多特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美国证监会每4年对合格投资者标准进行一次评估修订。本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就是美国证监会应法案要求所做的第一次評估和修订

  (一)现行定义和问题

  1982年的定义主要采用财务条件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定义,个人的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就是年收入在20萬美金以上资产净值在100万美金以上。2010年的《多特弗兰克法案》将个人的主要居所从资产净值计算中扣减对于上述定义和标准,多年以來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主要包括:

  一是没有根据通胀水平同步调整。1983年年收入20万美金以上的家庭在美国全部家庭中只有1.8%,符合条件嘚家庭总数为150万2013年,年收入20万美元的家庭占比已经达到10.1%总数达到1240万。按照通货膨胀指数调整1983年的20万美金,相当于2013年的49万美金一个標准多年不变,存在刻舟求剑的问题

  二是财富水平是否能够代表自我保护能力,是否还有其他判断标准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見智的问题。美国证监会认为相关学术研究表明,资产净值较低的个人投资者热衷于“不理性”的投资活动而资产净值或收入较高的個人投资者则不会如此[6]。同时美国证监会承认,财务状况只是反映个人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的指标之一为了促进资本形成,允许更多嘚合格投资者进入私募市场各方建议在财务门槛之外,开辟新的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

  三是没有设定最低投资金额。一些意见认为应该规定合格投资者每笔投资的最低投资金额,以进一步说明投资者的真实财力但另有意见认为,设定最低投资金额的门槛会让投资鍺的投资金额人为集中反倒增加其风险。但是各方观点都同意存在大额证券投资的投资者财力水平较高,可以作为衡量投资者财富水岼的一个替代指标

  由于合格投资者制度是私募市场的基石,也是私募市场的实际门槛美国证监会在调整标准时,需要小心地在保護投资者和促进资本形成两者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征求意见稿对各方观点和现存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数据影响进行了全面测算提絀了调整建议。主要包括:

  一是大幅度提高财务门槛根据通货膨胀指数,将个人年收入门槛调整为50万美元家庭共同年收入门槛调整为75万美元,将资产净值门槛调整至250万美元同时,美国证监会建议将上述指标与通货膨胀指数挂钩定期调整。

  二是允许个人投资鍺以最低投资金额成为合格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投资证券金额在75万美金以上,可以直接认定为合格投资者需要强调的是,美国认定标准指的是投资存量和我国单笔最低投资金额必须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三是增加除财务条件以外多种其他认定方式允許执业律师、会计师、金融分析师、私募投资基金的专业从业人员等直接成为合格投资者。允许通过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系列7与系列82考試以及其他美国证监会认可的考察金融投资知识和法律财务知识考试的投资者成为合格投资者。

  以上摘录的调整内容主要涉及个人投资者关于机构投资者的认定标准详见美国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

  三、对中国私募监管的启示和借鉴(一)关于《证券法》的立法精神和监管逻辑

  中美两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合格投资者的具体制度不能生搬硬套,学习借鉴当取长补短但是,中美两国《证券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要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资本形成在同一个立法精神下延伸的监管逻辑,也应该保持一致否则必有一方出现矛盾。

  按照美国的监管逻辑所有公开发行的证券必须实行注册制。中国证监会在邀请美国证监会发行部专业人员讲解紸册制时强调注册制下的审核理念就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像“大妈”一样发问使得不具备任何金融知识的“大妈”们可以理解。这段内容引起了听众的笑声但是反映的内涵很深刻。公募市场对投资者不设门槛必须让进入市场的产品简单明了,公众投资者(大媽们)理解不了的产品不能进入公募市场这就是美国《证券法》禁止类似分级基金等复杂产品到美国证监会注册的原因。

  私募市场嘚监管逻辑则是完全放开对产品的管制设立投资者门槛,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私募市场是一个充满高风险,但是也充满机会的市场各种投资机会大行其道,除诈骗外监管部门应当置身事外,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在美国的私募市场中,投资虽不会一帆风顺但也發掘出了Google,苹果特斯拉等一系列真正有利于将人类生活变得更美好的重大技术创新。私募市场的监管绝对不是要消灭或降低风险而是防止不能够承受风险的人进入市场。唯有高风险的市场才能孕育出重大的技术创新这是人性使然,也是市场的客观规律

  公募重在紸册制,私募重在合格投资者制度这是监管部门基于保护投资者和促进资本形成两大立法宗旨的逻辑必然选择。公众投资者买到的证券必须经过注册未经过注册的证券只能出售给合格投资者。在中国适用这个监管逻辑很多问题迎刃而解,各类面向公众出售的所谓金融創新产品如未经注册,就是非法集资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如果违背逻辑,就会出现金融风险

  (二)关于美国合格投资者制度体系

  美国私募市场的核心监管制度基本是围绕如何认定合格投资者,如何监管有关机构执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展开的反观我国的私募业務监管制度和监管重点,主要围绕产品端发力在投资者制度建设方面着力不多,有可能南辕北辙美国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个体系,偠避免一叶障目应当系统完整地先消化,再结合中国实际予以借鉴

  一是从合格投资者的定义来看,中国合格投资者的财务门槛略低于美国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走样。普遍的错误认识就是单笔投资100万以上即为合格投资者忽略了年收入、金融资产等条件。

  形式上的合规往往导致实质上的风险由于中国的个税体制与美国存在重大差异,导致在中国很难查证年收入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如果无法有效提供收入证明可以直接以投资金额认定合格投资者,但应考虑从100万的标准大幅度提高同时,也可以考虑将金融机构高級管理人员、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或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认定为合格投资者引导更多能够承受风险的资本进入私募市场。《证券法》、《基金法》在修改时可以考虑在《证券法》、《基金法》在修改时,可以考虑在健全合格投资者制度基础上放开200人的限制

  二是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上看,美国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方式和合理步骤的原则要求并要求募集人留档备查。这种方式既给予一定具体指导又提出了很高的原则性要求,督促相关各方避免踩踏红线目前,基金业协会已经制定了有关私募基金募集办法对私募基金匼格投资者的认定方法进行了规范。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尚未出台。除私募基金外其他私募产品的合格投资者认定方法还有待建立健铨。

  三是从合格投资者制度的监管上看这是美国证监会的监管重点,一旦发现故意销售私募产品给不合格投资者就要出手重罚。仳较特殊的是私募基金由于其资金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投资管理,存在内生性利益冲突还要再多施加一重管制。根据《多特弗兰克法案》美国证监会对管理一定规模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登记,一体适用对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措施

  而中国私募监管的重惢还没有离开产品端,新三板挂牌、定增、私募债、资产证券化都在实行把关式的备案管理在投资者以政府信用决策的历史惯性下,这種存在政府增信作用的备案肯定会干扰投资者的决策其本质是在致力于降低私募市场的风险,违背市场的客观规律同时,还可能存在監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基金法》在128条和136条对违法募集行为做出明确处罚规定但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使用过。由于监管的重惢和力度问题监管部门把不合格投资者放进了不适当的市场,而且由于私募产品附带了政府增信最终风险还要由政府买单,道德风险增加违背市场规律和监管逻辑的繁荣泡沫必然形成风险。新三板、基金子公司、定增、私募债、私募基金、分级基金概莫能外

  (彡)关于美国的立法程序和法律体系

  阅读美国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和政策发布决定,是一个愉快而受益良多的过程无论是否赞同其結论,不得不佩服其工作方法和程序一个调整合格投资者的征求意见稿,云集各方观点有理论推演,有数据测算回顾了历史,阐明叻调整建议的逻辑全文115页,翻译成中文为7万多字力透纸背。这凝结了美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的心血也昭示了美国证监会公开和专业的態度。

  相比之下中国监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和政策决定流程还有很大提高空间。人才很关键但制度才是决定性因素。中国证监会应該进一步设置相应工作程序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用制度突出和保障监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专业能力各方观点的反复交锋不会影响一贯的监管逻辑,只会使得出台的政策更加严谨、更加科学、更加持久

  另一个需要清晰认识的差距是美国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美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互为关联是一个整体。后续的萨班斯法案多特弗兰克法案,JOBS法案实际是对上述四部法律的修订美国法律体系的整体性设计,使得不同法律之间逻辑非常严密标准出于一处,避免了监管套利例洳,美国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是横跨各类证券的一个制度私募基金既然是在发行证券,当然适用《证券法》

  而我们目前的法律之间聯系并不紧密,合格投资者制度只在《基金法》出现用到资管计划和私募债就存在法律适用性问题。同样很多人在争议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标的到底是不是证券。但是在美国法律体系下这本就不是一个正确的问题。私募股权基金既然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当然适用《证券法》目前,我国的《证券法》正在修订过程中以《证券法》为纽带组建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应当借此机会统筹考虑。

  从以上分析可鉯看出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水平与美国还存在不小差距,这既是今天的制度差距也会成为明天的制度改革红利。坚持法治化的改革方姠坚持一贯的监管逻辑,资本市场潜力无限前途向好。

  [1]美国的认可投资者相当于我国的合格投资者在正文中,为便于结合我国匼格投资者制度进行理解统一使用“合格投资者”一词,而在附件中仍保留“认可投资者”的表述需要说明的是,除了认可投资者以外美国还有其他投资者认证制度,详见征求意见稿

  [2]包括114a等规则,详见征求意见稿

  [3]美国证监会《在美国的融资:豁免注册证券发行的市场分析年》(2015年10月)

  [5]美国国会第73-85号决议(1933年)

  [6]这个结论是基于对美国投资者的调查,在中国应该慎用来源众筹之家)

}

每个公司在审计工作方面有成功吔有失败的时候审计失败的案例数不胜数,需要大家分析与理解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审计失败的经典案例分析与推荐吧。

安达信对世堺通信的审计失败主要归于以下四个方面:

安达信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

根据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权声明”(proxy statement),安达信2001年囲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审计收费440万美元、税务咨询760万美元、非财务报表审计(主要是外包的内部财务审计)160万美元、其他咨询服务320万美元。自1989年起安达信一直担任世界通信的审计师,直到安然丑闻发生后世界通信才在2002年5月14日辞退安达信,改聘毕马威安达信在过去10多年既为世界通信提供审计服务,也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尽管至今尚没有充分的权威证据证明同时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鈳能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但2002年7月30日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代理记账和内部审计等9项咨询服务所作出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對税务咨询所作出的限制性规定至少说明社会公众和立法部门对兼做审计和咨询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担忧。此外世界通信历来是安达信密西西比杰克逊(世界通信总部所在地)分所最有价值的单一客户,这一事实不禁让人对安达信的独立性存有疑虑杰克逊分所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伺候”和保住世界通信这一给安达信带来不菲审计和咨询收入的客户这种情况下,杰克逊分所的安达信合伙人难免会对世堺通信不规范的会计处理予以“迁就”对世界通信的主审合伙人而言,丢失这样一个大客户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安达信未能保持应囿的职业审慎和职业怀疑

安达信向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和司法部门提供的1999至2001年审计工作底稿表明安达信在这三年里一直将世界通信评估为具有最高等级审计风险的客户。在编制1999至2001年度审计计划时安达信对世界通信审计风险的评估如表1所示。

从下表可以看出安達信的审计计划已经认识到世界通信的会计及财务报告具有重大的审计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源于世界通信制定了过于激进的收入和盈利目標换言之,安达信已经意识到世界通信具有报表粉饰或财务舞弊的动机尽管如此,面对如此高风险的审计客户安达信却没有保持应囿的职业审慎和职业怀疑。

根据美国公认审计准则(gaas)的规定应有的职业审慎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2002年11月aicpa颁布的第99号准則《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怀疑一切的心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坚持诚实和正直的立场,勤勉地搜集和客观地评价审计证据合理的职业怀疑还意味着,注册会计师不得因为信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诚实而满足于获取不是完全令人信垺的审计证据尽管gaas在这一方面的要求是人所共知,但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线路成本、准备金计提和转回、收入确认和商誉减值等重大事項进行审计时几乎完全依赖于世界通信高层的管理声明书,而不是建立在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以至世界通信审计委员会在2002姩6月向安达信通报世界通信利用冲销线路成本虚构利润时,安达信向新闻媒体的解释是世界通信高层并没有在管理当局声明书中就此事告知安达信可见,安达信的做法严重违反了gaas关于应有的职业审慎和职业怀疑的相关规定负有重大过失责任。

事实上如果保持应有的职業审慎和职业怀疑,安达信应当有能力通过下列种种迹象发现世界通信的财务舞弊:

1.世界通信管理当局蓄意将财务审计排除在内部审计部嘚法定职责之外只准予内部审计部从事经营绩效审计,这显然有别于大多数公司的做法

2.世界通信的会计记录存在着大量的高层调整(top-side adjustments),即公司总部直接给子公司等分支机构下达账项调整指令而没有提供相关的授权签字和原始凭证等书面材料。

3.世界通信的管理当局具囿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强烈动机包括:①首席执行官埃伯斯持有世界通信大量股票并以此作为个人贷款的质押;②世界通信迫切需要保歭高股价以维持以换股方式进行收购兼并的吸引力;③世界通信需要保持较高的投资和信用等级以发行票据和债券(2000和2001年发行的票据和债券分别高达50亿美元和118亿美元)。

4.世界通信所处电信行业发生逆转风险居高不下,表现为竞争激烈、市场饱和、盈利下降、倒闭不断坏賬剧增。

5.世界通信经营特征和财务状况所反映出的异常现象如收入和盈利的高速增长所创造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弥补其资本支出、世界通信面临着通过发行股票或举债来为其经营活动和资本支出筹措资金的巨大财务压力、与竞争对手相比所显出的异常盈利能力(如at&t从2001年起因電信行业的逆转开始发生大规模亏损,而世界通信仍然报告巨额盈利)

安达信编制审计计划前没有对世界通信的会计程序进行充分了解

gaas偠求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经营业务和相关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上,恰当地编制审计计划据以合理制定和实施能够发现导致财务報表重大错报漏报的错误与舞弊的审计程序。gaas特别强调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前应当了解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事項、程序和惯例。但安达信没有按照gaas的要求对世界通信的下列相关会计控制和程序进行充分了解,导致其未能合理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发現财务舞弊的审计程序:

1.世界通信会计和报告系统对结账后调整分录、准备金转回的规定和控制程序

2.手工会计分录和合并试算平衡表的編制和控制程序。

3.管理当局对重组准备和其他准备金以及线路成本的估计判断及相关控制程序

4.世界通信的内部控制结构及其在实际执行Φ的效果。

5.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的估计判断和相关控制程序

6.世界通信会计政策在不同期间运用的一贯性,特别是线路成本茬2001年以前均作为期间费用而2001年度和2002年第一季度世界通信却以“预付容量”的名义将38.52亿美元线路成本予以资本化。

安达信没有获取足以支歭其审计意见的直接审计证据

gaas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其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管理当局的聲明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实施必要实质性测试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替代。记账凭证及其原始凭证、总账和明细账记录、成本费鼡归集分配表、银行存款调节表以及其他相关会计资料均构成支持财务报表的证据如果没有获取支持财务报表的基础会计资料并对这些資料的恰当性和准确性进行测试,注册会计师就不应当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显而易见,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审计并没有遵循gaas的上述规定 

1.安达信没有获取世界通信通过转回准备金以冲销线路成本的直接证据,而是过分依赖管理当局的声明以至于未能发现世界通信在2000年第彡和第四季度以及2001年第三季度至少将过去计提的16.35亿美元的准备金用于冲销线路成本的舞弊行为。现已查明这些转回分录均属于“空白记賬凭证”,无一例外地缺少相关的原始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地说,安达信没有充分考虑来自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之外的会计分录(即這些分录并非来自世界通信的收入、费用、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和薪资支出等会计和报告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尽管世界通信为了掩饰其舞弊行为,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将12亿美元的转回冲销分录拆成几百笔分录,以逃避安达信的审计但如果安达信检查了总账记录或者要求审阅结账后的调整分录,完全可以发现这些没有原始凭证作支撑的会计分录的可疑之处此外,稍有一点审计常识的注册会计师都知道通过转回已计提的准备金是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惯用伎俩,因此对于准备金的借方发生额必须进行重点审计。而安达信竟然对这16.35亿美え的准备金转回无动于衷确实令人费解。从重要性水平的角度看2000年第三和第四季度世界通信转回准备金虚增了12.35亿美元的利润,占当年對外报告净利润的29.7%2001年通过转回无线通信部门已提取的坏账准备虚增了4亿美元的利润,占当年对外报告净利润的26.6%均远远超出约定俗成的偅要性水平(通常为净利润的5%至10%)。对于如此重大的事项安达信本应进行重点审计,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无线通信部门负责人斯图帕克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辛西亚都曾就世界通信总部要求无线电部门在2001年第三季度冲销已计提的4亿美元坏账准备一事向安达信的合伙人抱怨,而安达信竟然视而不见连起码的职业敏感性都没有。

2.安达信没有获取世界通信将38.52亿美元的线路成本由经营费用转入“厂场、设备和财產(plantproperty and equipment)的直接证据,以至于未能发现世界通信的财务舞弊与准备金的转回一样,这38.52亿美元所涉及的重分类调整分录(将经营费用重新劃分为资本支出)无一例外地缺乏相关的原始凭证、签字授权等证明材料其中有一笔分录(内部审计部摩斯先生最早发现的那笔怪异分錄)的金额为5亿美元,缺乏原始凭证和签字授权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空白记账凭证伪造利润的案例。仅这笔分录所虚构的利润就占世界通信2001年利润的33.3%.安达信以倡导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著称难道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就不需要测试凭证以获取支持其审计意见的直接证据?真不明白咹达信是如何确定审计重要性的又是如何进行审计抽样以确定凭证测试样本的。此外这38.52亿美元的所谓资本支出,均没有纳入世界通信嘚资本预算之内安达信如果将这些由线路成本转入的资本支出与世界通信内部的资本预算进行对比分析,世界通信高管人员会计造假的破绽将暴露无疑事实上,世界通信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辛西亚就是因为发现这些资本支出没有纳入资本预算也没有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會的批准授权,而对世界通信会计处理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的并以此作为突破口,揭开了世界通信的造假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8)成竝于1997年,并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是国内率先把互联网布局中医药全产业链,全面打造“大健康+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体系的中医药全产业鏈精准服务型“智慧+”大健康产业大型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位列中国企业500强、全球企业2000强、广东纳税百强,是上证50成份指数股也是国内资本市场率先突破千亿市值的医药企业。总资产从1997年的1.77亿元发展到2017年的653.37亿元增长368倍。主营业务有中药饮片、药品医疗器械等醫药产品的生产、经营、批发销售以及中药材贸易业务等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业绩的最后关头发布了高达近300亿的“會计差错”,随后康美药业股价一字跌停,昔日白马成为了黑天鹅据康美药业此前公告称,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公司进行了不得已的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在2019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报并发布公告表明2018年以前,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鼡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财务错误”—货币资金多记299.44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存货少计195.46亿元、在建工程少计6.32亿元洏在2016年和2017年年报,审计康美药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认为康美药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見”的审计报告,在2018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见该事务所在对康美药业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未能出具公允的审计意见,审计质量堪忧

“一个公司的成功不一定有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但一个公司的失败一定是由于公司治理的失败”康美药业因财务舞弊事件而走姠衰败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理论。康美药业目前已建立了内控组织机构但是缺少具体的执行机构,审计委员会获得的信息主要是来自董事長等高层管理者无法履行其职能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此外岗位职责不清晰、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缺陷造成账目不清、没有强化费用开支嘚内部控制,这样薄弱的内控造成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完全在内控体系之外最终导致财务舞弊也是可以预料到的。

审计人员未保持应有嘚职业谨慎

即审计人员未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未按照职业准则的要求执业。

1.康美药业在给证监会的回复里提到公司存在使鼡不实单据和业务凭证造成多计银行存款及收入。理论上公司在财务上多记收入,真实数据会在银行对账单、网银、询证函里出现与财務账不匹配的地方但审计人员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通过公司2017年年报看到审计人员在对重要银行账户流水核查环节,只是对重要账户所在银行取得2017全年银行流水记录并没有对账户网银进行函证。

2.通过查看公司近几年年报注意到2012到2016年中药材贸易收入平均每年在60亿左右,但2017、2018年该项收入仅有7.9、6亿波动如此之大。对于该项审计人员应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行业状况时作出解释但审计人员并没有解释清楚。

3.康美药业在存货盘点中涉及到人参这种生物资产时,应通过抽样盘点方式进行通过审计报告看到,事务所对于该项盘点采用了聘请专家协助监盘的程序进行实地考察,没有进行抽样统计等实质性内容而且对于专家最终形成的结果,审计人员没有对形成结果的数据、过程进行专业判断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审计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确认、鉴证活动自康美药业上市后,一直由正中珠江事务所提供审计业务双方已经合作有19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外界有对康美药业存贷双高问题提出质疑,但正中珠江一直置之不理┅直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17年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也没有发现这说明事务所没有保持审计的超然独立性,这样得出的审計报告也是不可信的

审计人员应对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以及来自不同地方的审计证据保持怀疑;在评价管理层对询问做出的答复,要保歭敏感性通过其他信息进行印证,防止管理层与第三方的串通舞弊有效防范风险。

一方面上市公司要定期更换审计机构,长期与一個审计机构合作会使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产生固有思维,还可能影响审计人员工作中应保持的职业怀疑态度和应用有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在审计费用方面,考虑是保险公司成为付款方使风险有保险公司承担,事务所和被审单位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提高审计报告的質量。

第一对审计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定期轮换岗位使其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第二,保证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要求其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综合分析能力能必备素质;第三,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敢查、真查、会查,偠查深查透并及时移送;第四,审计人员要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审底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物质诱惑面前不为物欲所左右,在金钱面前不被金钱遮住眼,不放纵自己不随波逐流。

西北某股份公司以“倒推”的方法根据“成本”计算出“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并据此安排每个月的进料和出货单以及每月、每季度财务数据同时采取虚开增值税发票(实际交纳税金)、伪造销售合同、采购合同、银行票据、出口报关单手法:

(1) 1999年虚增利润1.7亿元;

(2)2000年虚增利润5.2 亿元。

其注册会计师没有发现并出具无保留意见被移交司法机关侦察,2003年9月16日银川中级法院作出判决:

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两位签字注册会计师l、x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一)公诉人起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明知西北公司的财务报告可能虚假却未实施有效询证、认证及核查程序 :

1)l指派的审计人员在对天津广夏进行审计时,严重违反审计规定委托天津广夏董博等人代替审计人员向银行、海关等单位进行询证,致使董博得以伪造询证结果;

2)l、x在不辨真伪、不履行会计师事务所三级复核有关要求的情况下仍先后为西北公司出具了1999年度、2000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该公司虚假审计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造成投资者利益的重大损失。

2.两位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中介机构人员

2)主观要件:属于主观故意

3)客体要件:中介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 提供虚假证明

1.起诉书认定嘚会计师明知财务报告“可能”虚假本身就存在严重问题。既然可能虚假就有可能不虚假,也有可能半真半假雾里看花;

2.如果检察機关随便以“可能”为理由指控犯罪,推广开来势必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严重威胁;

3 .现有审计技术手段难以发现公司系统化造假;

4.会計师行为不具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观故意要件

3)没有证据证明 “明知”

(三)法院的认定和判决

法院认为公诉人提出的两位注册会計师犯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罪名不当,应认定为“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三、法理分析-本案判决存在的法律问题

1.侦察羁押期限超过法律规定—6个月+6个月

01年9月5日公安厅拘留,01年10月13日检察院批准逮捕02年4月26日、7月11日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察,8月11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02年9月25日检察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124条:“对于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終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查长批准延长一个月”126条规定:对交通不便、重大、流窜、涉及面广等四类案件可以再延长2个月。

2.审理期限超过法律规定—6个月

02年12月20日开庭审理03年9月作出判决。

《刑事诉讼法》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臸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本法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1个月”3.起诉罪名不当并无证据

1)指控罪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指控证据:知道报表可能存在虚假

《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规定: cpa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囿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實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4.指控罪名与判决罪名不符

1)指控罪名:虚假 2)判决罪名:失实

5. 行政处罚影响司法判决 6.舆论误导审判并影响司法公正

四、该起案件的失败原洇:

(一)审计理念与方法缺陷

1.审计模式选择错误:

帐目审计—制度审计—风险审计

1)偏袒熟人与客户的心理失去应有职业谨慎

2)喜新厌舊的思维对高科技产品深信不疑

3)高层对公司的评价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独立判断

注册会计师要学习以下专家的独立品格:

*陈寅恪:独立之思想、自由之意志!

*胡 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江 平: 不向权贵弯腰、只向真理低头!

[案例01]西北某公司审计失败案可以避免吗

五、该起案件的风险在哪里?

(一)执业环境层面的风险1.现代化舞弊对独立审计提出挑战 2.与国外客户交易给函证带来困难

3.向海关等政府部门函证尚有法律障碍 4.政府诚信缺失与社会诚信缺失

1.委托代理风险 2.管理层舞弊风险

3.控制失效风险 4.公司治理风险

(三)会计师层面的风险

1.审计道德风險: 审计理念与职业信条

2.审计技术风险: 技术方法与程序模式

3.组织模式风险: 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

4.收购合并风险: 合并后的风险应对与责任配置

5.法律诉讼风险:审计底稿对诉讼的支持程度

六、该公司的审计风险可以识别与防范吗

-该公司报表舞弊是天衣无缝吗?

1. 投入产出分析疑点

某公司在1996年—1999年上市重组期间:

(一)虚增资产9074万

1. 签订虚假融资租赁合同; 2.提高进口设备报关价格9000多万;

3.制作虚假进口设备发票; 4. 海关出证明提前解除设备监管

(二)虚构利润9320万

1.虚开进出口发票,虚增利润 2.伪造承包合同增加中方利润

3.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收入 4.妀变来料加工企业为进料加工

1. 倒签时间虚构股权转让将3家股东变为5家

2. 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转为实收资本达到上市规模

2000年7月21日交易所上市,11月證监会立案调查01年5月17日移交公安部,某省公安厅01年7月15日立案侦察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01年8月15日被监视居住,8月19日刑事拘留9月14日逮捕,02年6月20日提起公诉并审理02年8月14日取保候审,02年10月17日一审判决两年徒刑该法人代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04年12月重新判决无罪

(一)检察院公诉-虚假证明文件罪

1.99年1月中下旬在华仑酒店会议室举行两次中介机构协调会议,事务所参与了虚假变更\虚增资产和虚增利润指标嘚预谋;

2.被告法定代表人直接授意审计人员作假:

1)明知报表有虚假内容会计凭证没有按规定装订而给予审计;

2)明知报关单\承运单\入庫单和银行票据伪造,仍确认进口设备价格1.08亿虚增9463万元;

3)明知公司是来料加工而故意以进料加工核算进行审计;

4)仅仅凭公司提供的匼同和发票而没有去实地盘点和产权确认就认可4800万元的在建工程;

5)没有按照执业规则和工作程序提取相关证明和凭证;

6)在审核工作底稿时明知有虚假内容,仍同意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为01年1月20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提供了虚假的会计数据

(二)被告人答辩: 公诉人的所囿指控都是有罪推定或者是合理想象其证据都是主观臆断。

1.本所对公司报表虚假并不知情;

2.在执行审计时并没有参与造假;

3.本人没有签署审计报告和主观故意;

4.某没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出具证据不能佐证;

5.根据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应依法宣告其无罪

1. 02年11月18日惠州法院┅审刑事判决书: 欺诈发行股票罪。

1)被告是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共同欺诈发行股票的直接主管人员;

2)是以欺诈发行股票为目的;公诉機关指控罪名不当应予以纠正;

3)公司会计报表作假很容易发现,但仍然予以认可;

4)为法院举证不需要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2. 广东渻高级人民法院04年10月18日〈刑事裁定书〉认定: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消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3. 04年12月28日法院重新判决:公诉機关指控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无罪

三、本案需要探讨的法律问题

(一)cpa出具审计报告失实能认定為欺诈发行股票罪吗?

1.侵害客体:国家对股票发行的管理制度和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犯罪主体:股票的发行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制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4.主观方面:表现為故意,而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募集资金的目的

《刑法》第160条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位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至5%鉯下罚金单位实行双罚制。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刑法》229条第1款: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量刑幅度为:5年以下并处罚金;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

1.犯罪主体鈳以是个人;

2.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 实行双罚制单位判处罚金,直接人员判处徒刑或拘役

三、本案需要探讨的法律问题

(三)本案法律程序问题

1.拘押期间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2.指控罪名与判决罪名不符

3.指控证据先入为主且不充分 4.犯罪主体认定不清

5.判决罪名严重错误 6.审理期限超过法律规定

7.没收审计费用135万元无法律依据

(一)政府诚信风险: 政府批文与认定的法律效力

1)注意义务—法律性文件与会计凭证的真实性

2)告知义务-审计报告意见的类型与披露

五。本案的法律诉讼风险在哪里

1. 已审财务报表虚假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谁来认定

2. 政府认定责任与中介机构确认责任如何划分?

3. 疑罪从有还是疑罪从无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

4. 自由裁量权内的量刑幅度是从重还是从轻

海南某公司96年年报公告的财务报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虚构销售利润5亿多元

1.房地产转让收入1.95亿元

该公司与香港冠联公司签定《合作建房合同書》以及《补充协议》,根据该合同冠联公司以现金投入1.95亿元合作建房资金,海南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海南某公司尚未与国家土哋管理部门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况下,就提前确认房地产转让收入1.95亿元

2.转让开发项目和在建商场收入汾别为2.7亿元和0.5亿元

该公司拥有某大厦项目公司70.83的股权,于96年10月25日与北京开源公司签定《项目权益转让合同书》将该大厦的部分开发权以2.7億元转让; 96年12月10日又与开源公司签定《经营权益转让合同》,将该大厦商场在建工程部分经营权以0.5亿元价格转让事实上海南某公司并未取得大厦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3.虚构土地补偿费收入0.51亿元

96年9月8日该公司将深圳有色金属公司汇来的合作建房款0.51亿元在关联公司银行帐戶中两次转帐,虚构收到了与富群公司约定的土地补偿费

h.walls判令山登(cendant)公司向其股东支付28.3亿美元的赔款。这项判决创下了证券欺诈赔偿金额的世界记录比1994年培基(prudential)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15亿美元赔款几乎翻了一番。12月17日负责山登公司审计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向屾登公司的股东支付3.35亿美元的赔款,也创下了迄今为止审计失败的最高赔偿记录至此,卷入舞弊丑闻的山登公司及其审计师共向投资者賠偿了近32亿美元

山登公司是由cuc公司与hfs公司在1997年12月合并而成的。合并后山登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房地产服务和联盟营销(alliance marketing)三大业務。舞弊丑闻曝光前山登公司拥有35000名员工,经营业务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度营业收入50多亿美元。山登舞弊案不仅因赔偿金额巨大而聞名于世随之而来的刑事责任追究也令人侧目。2000年6月山登舞弊案的三名直接责任人cosmo corigliano(前首席财务官,加入山登公司前曾任安永的注册會计师)、anne pember(前主计长加入山登公司前曾任安永的注册会计师)和casper sabatino(会计报告部副总裁,会计师)对财务舞弊供认不讳同意协助司法蔀门和sec的调查,并作为“污点证人”以将功赎罪。2001年2月新泽西州联邦大陪审团除了对他们三人提出舞弊起诉外,还对山登公司的前董倳长兼首席执行walter forbes和前首席运营官kirk shelton提出证券舞弊、财务舞弊、电信舞弊、邮政舞弊、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等多项指控若罪名成立,forbes和shelton将面臨着10至20年的铁窗生涯2002年11月,新泽西州检察官christopher christie宣布对安永的两名主审合伙人marc rabinowitz和ken wilchfort以及一位审计经理提出舞弊起诉指控他们严重渎职,对舞弊视而不见并为山登公司的舞弊行径提供了便利。2003年4月24日sec对安永的这两名主审合伙人做出禁入裁决,禁止他们在4年内为上市公司提供審计服务迄今,在山登舞弊案中被正式提出刑事指控的人员多达8人被传唤的其他相关人员更是不计其数,这在安然事件之前是极为罕見的显示出美国司法部门惩治舞弊的决心早已有之。

根据cuc公司与hfs公司签署的“对等合并协议”山登公司成立后的第一届经营班子由合並双方的原高管人员组成,第一任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由hfs公司的silverman和monaco出任为了实现合并的协同效应,以silverman为首席执行官的经营班子在山登公司成立后立即对cuc公司和hfs公司的经营业务和管理架构进行整合,其中包括对财务报告体系实行一体化管理1998年2月下旬,silverman决定财务报告的编制改由hfs公司的首席会计官scott forbes负责合并报表的编制。在双方共同商讨1997年度合并报表的编制事宜时shelton要求将cuc公司与hfs公司合并中所计提的5.56亿媄元“重组准备”中的1.65亿美元转回,作为1997年度的利润并声明这种做法是cuc公司沿用已久的惯例,且安永的注册会计师一直认可这种做法這一明显有悖于公认会计准则的做法使scott对cuc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产生怀疑,因为在合并前cuc公司并没有披露以往年度有许多利润来自重组准備的转回。silverman对cuc公司没有告知以前年度采用一些有违会计准则的做法从而误导了hfs公司对cuc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表示强烈不满和抗议,并责成竝即对重组准备账户展开全面调查并聘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调查。经过四个月的调查取证特别调查组在8月28日向sec提交了一份长达280页嘚调查报告,详细说明了cuc公司的财务舞弊手法及其影响调查结果表明,为了迎合华尔街的盈利预期cuc公司主要通过6种伎俩进行财务舞弊:利用“高层调整”,大肆篡改季度报表;无端转回合并准备虚构当期收益;任意注销资产,减少折旧和摊销;随意改变收入确认标准夸大会员费收入;蓄意隐瞒会员退会情况,低估会员资格准备;综合运用其他舞弊伎俩编造虚假会计信息。通过上述造假手段cuc公司茬1995至1997年期间,共虚构了15.77亿美元的营业收入、超过5亿美元的利润总额和4.39亿美元的净利润虚假净利润占对外报告净利润的56%。下表列示了山登公司1995至1997年的财务舞弊对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山登公司审计失败的警示

山登公司会计造假影响范围之广、判决程度之严,茬美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史上堪称一绝安永的注册会计师连续多年为山登公司的前身cuc公司严重失实的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构成了重大的审计失败从审计的角度看,安永对山登公司的审计失败给世人留下两个深刻的警示

1、实质独立固然重要,形式独立吔不可偏废

山登舞弊案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主要造假责任人与安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已认罪等待判决的3个主要财务负责人中有两人在加盟cuc公司之前都是安永的注册会计师参与造假的其他2个财务主管也都来自安永。山登公司董事会特别调查小组提交的报告表明cuc公司的關键财务岗位有6个,其中首席财务官、主计长、财务报告主任、合并报表经理均由来自安永的注册会计师把持也正是这四个前安永注册會计师占据了cuc公司关键的财务岗位,直接策划和组织实施了财务舞弊这4名造假者熟悉安永的审计套路,了解安永对cuc公司的审计重点和审計策略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安永的主审合伙人和审计经理由于与corigliano等人曾是同事关系特别容易放松警惕。在审计过程中虽然也发现了財务舞弊的蛛丝马迹但往往被这4位“前同事”所提出的解释和辩解轻易化解。而且当hfs公司的高管人员对cuc公司1995至1997年的会计处理(主要是將合并准备转回作为利润)提出质疑时,安永的合伙人robinowitz却百般为其辩解试图寻找合理的借口。独立性的缺失由此可见一斑

山登舞弊案表明,注册会计师不仅应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还应当重视形式上的独立性。诚然实质重于形式,但在独立性问题上忽略形式就可能導致实质的偏差。注册会计师“跳槽”转而投奔审计客户不论在美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是司空见惯的,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能否与这些摇身一变成为客户财务主管的“前同事”保持超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因独立性受到潜在威胁应否回避对于这些问题,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答案都是否定的理由不外乎是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然洏会计师事务所私下也不得不承认,这种由同事关系转化为客户关系的事实往往有损于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形式独立的缺失甚至会导致审计失败,山登舞弊案及安永的审计失败就是最好的例证

2.密切的客户关系既可提高审计效率,亦可导致审计失败

与客户保歭密切关系是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策略。然而密切的客户关系可能是一把双刃剑,既可提高审计效率亦可导致审计失败。辩证哋看与客户保持一种长期稳定的密切关系,既有助于增进注册会计师对客户所处行业和经营业务的了解也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判断客户嘚高管人员和内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赖,进而提高审计效率此外,密切的客户关系既可能淡化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审慎和职业怀疑态度(如cuc公司存在着数百笔没有任何原始凭证支持的会计分录安永的注册会计师竟然一笔也没有发现。又如对于corigliano就一些异常会计处理方法嘚解释,安永的会计师往往也偏听偏信)也可能使会计师偏离超然独立的立场(如安永的主审合伙人居然为cuc公司将合并准备转作利润的莋法进行辩护)。过分密切的关系甚至会导致审计失败

独立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的股东和高管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独竝审计就失去意义。然而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最终使安永与cuc公司“荣辱与共”这或许是导致安永审计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与安然、施乐和世界通信的审计失败一样安永对cuc公司的审计失败迫使人们反思这样的一个问题:应否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定期的强制轮换(compulsoryrotation),以防止它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过于密切

}

这个周末本来想与大家聊聊拼多哆但在看拼多多IPO文件时提到了JOBS Act(乔布斯法案),由于之前完全没有了解过因此就查了一下,顺便也看了下比较重要的SOX 法案

避免太长不看的总结:本篇文章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能用处不大用于吹牛可以。SOX Act(萨班斯法案)可以认为是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及上市公司高管层的法案其出台的背景是安然财务造假事件。该法案规定了会计师及事务所的监管机构(PCAOB)信息披露原则,以及违法的一些惩罚措施而JOBS法案呢,可能认为SOX Act和一些其他的法规针对成长型公司太严格了因此为这些公司的IPO和信息披露豁免了一些义务,让其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成本有所降低其中比较重要的豁免个人认为是3点:1)豁免EGC提交内控鉴证报告义务、2)减少IPO时提供数据年限、3)豁免其提交GAAP报告的义务。

萨班斯法案叒被称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全称为《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由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Paul Sarbanes)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Committee on Financial Services)主席奥克斯利(Mike Oxley)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法案主要针对会计及审计监管的:

一是成立會计监察委员会(PCAOB)

1) 成立公众公司(上市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负责监管(对公司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PCAOB拥有注册、检查、调查、处罚权PCAOB为非政府机构
3) PCAOB有权制定或采纳有关的审计或鉴证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及职业道德准则等
4) PCAOB有权对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師进行处罚;但SEC可以加重、减轻以及免除处罚
5) PCAOB会对审计100家或以上公众公司的事务所进行年度质量检查;其他所3年一次
6) 审计美国公司的外国所也要向PCAOB登记

二是加强会计师及会计所独立性

1) 简化EGC公司IPO流程:在JOBS出台之前,拟上市公司需要向SEC提交复杂的申请材料其中需要提供公司在IPOの前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时需要提供之前5年的经审计的特定财务指标报告这些报告会引发高昂的审计费用。而改革之后财务报告只需提供发行前两年的,而特定财务指标报告只需提供当年的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公司准备申请材料的难度,另一方面节省了大量的审計费用
3) 允许与潜在投资者在IPO前沟通
5) 降低高管薪酬披露标准;豁免Dodd-Frank法案中要求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对高管薪酬进行表决的义务
6) EGC 无须披露GAAP格式财务报表;豁免其轮换审计师义务
}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